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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5大交通违章高发12月起高清探头拍摄扣分-【新闻】

发布时间:2021-04-22 17:10:23 阅读: 来源:干燥箱厂家

闽南网11月18日讯 近期,关于“12月起探头拍私家车交通违法要扣分”的消息,已经在市民中间传开。

昨日,泉州市交巡警支队针对这一信息,做进一步解读,并公布泉州地区5大高发的违章行为,提醒市民出行时提高警惕,以免被罚。

5大违章行为高发 立祺/制图

高清探头拍摄

确认驾驶人可记分

为加强交通管理,省公安厅已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工作的通知》,决定自12月1日起,对属于规定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辨认证据图片、图像或者当事人书面陈述和签字确认、询问当事人、收集证人证言、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等方式固定证据,能够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对驾驶人依法处罚和记分。经调查,不能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法实施处罚、不予记分。

违法时间在12月1日之前的“监控违法”仍按之前的规定,不予记分。

据悉,对于“监控违法”的规定,经历了几次修改。2008年,省公安厅制定了《福建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在处理“监控违法”时,无法确定驾驶人的只处罚、不记分;能确定驾驶人的,按规定处罚和记分。

涉及营运客车的,通过营运单位确定驾驶人予以处罚和记分。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当时我省高清监控设备数量较少,大部分情形无法确认驾驶人。

2012年,省公安厅下发通知,要求除对客(货)运、危化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辆“监控违法”,应通过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确定驾驶人,按规定处罚和记分外,对其他车辆“监控违法”只处罚、不记分,确保了全省“监控违法”处理工作的统一。

同时开发建设了“福建省网上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缴纳罚款信息平台”,实现了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本省籍机动车“监控违法”的网上“一站式”处理和缴款。

泉州市交巡警支队民警说,近几年,省公安加大投入,各地高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数量不断增加,为非现场情况下确认驾驶人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实施交通违法记分管理时间成熟,严格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管理势在必行。私家车“监控违法”记分后,违法成本增加,希望市民在出行时,能够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上一页1234下一页显示全文 点击进入闽南网论坛>>5大违章行为高发

据泉州交巡警支队相关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0月31日,泉州市交通违法行为数量共2183866起。

其中,排在第一的违章项目是“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共411131起。车辆违停、摩托车未戴头盔、超速、闯红灯紧随其后。

不按道行驶 18.8%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共411131起,占总数的18.8%,月均约41113起,日均约1352起。

违反该条禁令的,处以罚款100元并记2分。

违停 17%

骑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共计372426起,占总数的17%,月均约37243起,日均约1225起。

违反该条禁令的,处以罚款100元。

不戴头盔 9.8%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共计214440起,占总数的9.8%,月均约21444起,日均约705起。

违反该条禁令的,处以罚款100元并记2分。

超速 9.6%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小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共计210131起,占总数的9.6%,月均约21013起,日均约691起。

违反该条禁令的,处以罚款100元并记6分。

闯红灯 6%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共计130771起,占总数的6%,月均约13077起,日均约430起。

违反该条禁令的,处以罚款150元并记6分。(海都记者 陈晓婷 实习生 李斐斐 通讯员 邱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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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晚报消息,从12月1日起,全省电子监控抓拍到的超速、闯红灯、加塞等交通违法行为,将恢复扣分。据了解,此次新政的扣分项目仍然按照现有规定,共有52项扣分项,开车上路的车主需谨慎驾驶。

无法确定驾驶人 车主须承担处罚

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对属于规定扣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根据高清监控拍到的图像、图片进行辨认,或通过确认当事人书面陈述和签字确认、询问当事人、收集证人证言、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等方式固定证据,确定机动车驾驶人,对驾驶人依法处罚和扣分。

在通过各种方式调查后,仍不能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则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法实施处罚,但不予扣分。

12月1日前“监控违法” 仍只罚款不扣分

此前一段时间,全省没有施行扣分,有客观原因。当时全省的高清监控设备不足,无法清楚确认机动车驾驶人。2012年,省公安厅通知,对于重点客(货)运、危化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辆“监控违法”,对驾驶人按规处罚记分,对于社会车辆,“监控违法”只处罚、不扣分。

近几年,全省公安部门加大投入,各地高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数量不断增加,为非现场情况下确认驾驶人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严格扣分管理势在必行。

值得提醒的是,监控违法抓拍以今年12月1日为界。12月1日之前的“监控违法”,仍然按照旧规定执行,只罚款、不扣分。

五类交通违法较常见 今后超速10%-20%也扣分

昨日,市交巡警部门通报了今年1月至10月31日全市查纠各类交通违法2183866起,其中违法数量排名前五项的分别为不按道行驶411131起、违停372426起、摩托车司机未戴安全帽214440起、超速20%—50%210131起、违反信号灯行为130771起。

民警介绍,按照规定,违停将被扣罚100元;不按道行驶将扣2分罚100元;超速20%—50%扣6分罚100元;摩托车司机未戴安全帽扣2分罚100元;违反信号灯扣6分罚150元。

值得注意的是,监控扣分恢复以后,超速10%—20%的,也会被扣分、罚钱。以沈海高速泉州段为例,其限速120公里/时,今后在该路段时速达到132公里/时—144公里/时的,都将被扣3分。

严厉打击买分卖分 依法落地追查

公安部门将严格查处利用买卖扣分牟取利益的违法行为。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通报、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并撤销原处罚决定,根据调查情况,按规定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违法驾驶人作出新的处罚决定。

对通过互联网等途径传播“销分”、“铲分”、“代扣分”信息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严格落地追查,依法严厉打击。(记者 李凯龙 通讯员 蒋国栋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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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巡警支队公布前10月交通违法行为榜

改改五种坏习惯 免得分数扣光光

变道加塞路边违停

超速行驶

东南早报消息,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随意变道加塞、闯红灯、超速……如果您有这些坏习惯,千万不要以为只要没被民警当场查获就不会受到记分处罚了。下月起,我省对电子监控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恢复记分机制,泉州也不例外。

记者昨日从泉州市交巡警支队获悉,今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泉州交巡警查纠的违法行为达2183866起,加塞、违停、未戴安全头盔、超速和闯红灯等名列交通违法“五宗最”。新规实施在即,司机朋友们可千万珍惜分数,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这些交通陋习真得改改了。

下月起车辆违法被拍要扣分

为加强交通管理,省公安厅日前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各地交巡警部门对属于规定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应通过辨认证据图片、图像或者当事人书面陈述和签字确认、询问当事人、收集证人证言、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等方式固定证据,能够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对驾驶人依法处罚和记分。经调查,不能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法实施处罚、不予记分。

违法时间在2014年12月1日之前的“监控违法”仍按《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工作的通知》 的规定处理,也就是无须记分,但是罚款等处罚仍需要处理。

在此要提醒广大市民的是,即便监控没有拍到清楚的违法行为人,交巡警仍可以根据确认当事人笔录、证人证言等确定机动车驾驶人,所以大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此外,按照现行规定,“只处罚、不记分”的私家车违法,车主只要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就可在线处理和缴款。但新规执行后,被扣分的驾驶人需要到公共服务窗口进行处理,不能只网上处理。

明年或实施巡逻车移动抓拍

据悉,近几年福建公安加大投入,基础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各地高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数量不断增加,接下来全省还将在省级、市级出城口安装400多个高清摄像头,这些都为非现场情况下确认驾驶人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实施交通违法记分管理时间成熟,严格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管理势在必行。

2008年,省公安厅制定了《福建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在处理“监控违法”时,无法确定驾驶人的只处罚、不记分;能确定驾驶人的,按规定处罚和记分。涉及营运客车的,通过营运单位确定驾驶人予以处罚和记分。

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当时福建省高清监控设备数量较少,大部分情形无法确认驾驶人, 2012年省公安厅下发通知,要求除对客(货)运、危化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辆“监控违法”,应通过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确定驾驶人,按规定处罚和记分外,对其他车辆“监控违法”只处罚、不记分,确保了全省“监控违法”处理工作的统一。

此外,有最新消息称,厦门9月底已经启用了10部流动执法车。明年,巡逻车移动抓拍有望在全省实施,届时泉州的交通执法设备将更为完善,市民朋友们一定要遵守交规、养成良好驾驶习惯为好。

变道加塞居交通违法榜首位

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泉州交巡警查纠的违法行为达2183866起,其中前五名分别为: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俗称加塞),有411131起;在道路上违规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有372426起;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有214440起;开车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有210131起;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有13771起。

这五类泉州人最常犯违法行为处罚为:加塞罚款100元,扣2分;违停罚款100元,不扣分;未戴头盔罚款100元,扣2分;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罚款100元,扣6分;违反信号灯通行的(如闯红灯等)罚款150元,扣6分。

以下几种交通违法行为市民也应注意: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扣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扣6分),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扣3分)等。

公安部门将严查“买分卖分”行为,即对利用买卖记分牟取利益的违法行为,通过互联网等途径传播“销分”、“铲分”、“代扣分”信息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将严厉追查,依法严厉打击。(记者 郑瑞卿 通讯员 邱文峰\文 庄丽祥\图)

前10个月 交通违法前五名

加塞 411131起 罚款100元扣2分

违停 372426起 罚款100元不扣分

未戴安全头盔 214440起 罚款100元扣2分

超速 210131起 罚款100元扣6分

闯红灯 13771起 罚款150元扣6分

这些行车陋习要不得

扣3分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超速20%以下(超速20%-50%扣6分)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

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

扣6分

闯红灯

占用应急车道

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

扣12分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扣2分

开车用手接打电话

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未系安全带

“加塞”行为

扣1分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不按规定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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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2月3日讯 来自福厦高铁惠安站项目经理部消息,惠安站主体站房建设已完工,整个项目已移交给铁路部门接管。明日,惠安站将投入运营。

惠安站明日投入运营

4日至春节前 两趟动车经停

福厦高铁惠安站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称,惠安站最多可容纳约500人候车,设有两个站台,工程已于前两天完成验收工作,仅剩下站前广场的绿化工程和消防通道仍在施工当中,但这对车站的正常运营不构成影响。目前,惠安站已移交给铁路部门管理。

石雕和影雕是惠安的特色产业,为弘扬传统工艺,彰显地方特色,站房设计者特意在站外墙壁上安装两幅大型石材浮雕,站内则挂置两幅大型影雕作品,成为惠安站站房的最大亮点。这几幅作品反映惠安女劳动的场面,展现惠女勤劳、朴实的精神面貌。

那么,惠安站将停靠多少动车呢?目前,铁路部门尚未下达关于惠安站列车开行的正式文件,“12306订票官网”也暂时未能查询到“惠安站”。

上述该负责人透露,2月4日至春节前,将有两趟动车经停惠安站,分别为福州—厦门和福州—龙岩,目前,具体的经停时间和票价还未公布。

市区到惠安站 可乘K702路公交

交通接驳方面,目前有惠安高铁连接线连接惠安县城与动车站。连接线起点位于县城西苑路与南阳路交叉口,终于惠安站站前广场北侧,途经紫山、螺城两个乡镇七个行政村,全长8.569公里,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从惠安站到县城只需约8分钟。

惠安公交已开通惠安县城至动车站的9路公交专线,往返路线为:县城公交站、二轻大厦、闽运总站、交管大队、东门车站、东门头、东升市场、东南大街、南门头、南安村、饮亭路口、莲坑、油园路口、紫山大桥、仕尾(高铁安置区)、高铁站。首末班发车时间为:早6:20(县城公交站)、晚6:30(高铁站)。线路全程13.5公里,共投入8辆车,前期试运行投入5辆,班次间隔每10分钟一班,试运行期间每14分钟一班。

从泉州市区到惠安站,可坐泉州公交K702路(原210路)(泉州汽车站—黄塘聚龙小镇)。该线路经停客运中心站、城东片区、华侨大学、黄塘镇政府等多个地点,终于惠安站旁的聚龙小镇。全程票价5元/人。泉州汽车站:首班7:00、末班18:50;每20~25分钟一班;黄塘镇政府:首班8:30、末班19:00;每20~25分钟一班;聚龙小镇:首班6:50、末班18:00,每1小时一班。(海都记者 苏桐轩 谢明飞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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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月30日讯 昨日,泉州市人社局通报2014年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18家欠薪用人单位被列入典型案件(详见下表)。

18家欠薪企业名单(点击图片查看高清图)

泉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称,这18家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个别企业主甚至逃匿失联,致使劳动者工资难以追偿,引发影响公共秩序的事件,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单位予以通报,并通过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媒体等渠道予以曝光,并列入重点监察目录。(海都记者 曾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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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月30日讯 今早6点40分左右,南惠高速东段连接线出口,发生一起严重车祸。满载海沙的农用货车被一辆迎面而来的吊车撞翻,两辆车的司机当场殒命。

有目击者说,吊车当时车速很快,似乎是想抢红灯,结果出了事。吊车上还有2人受伤,货车上有1人受伤。(海都记者 涂传之 黄谨)

车祸现场图

事故现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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